米农原创幼儿集中营
《幼儿集中营》
——米农《世事随想》
法家的严刑峻法是有道理的,它可以让人们清楚地看到红线,人们才会不敢逾越底线。无论是红线还是底线的红色,都离不开鲜血的渲染,严刑峻法无疑是最好的手段。
(一)
好人命不长,坏人寿百年;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二)
所有兽性,一齐爆发;
证据确凿,多人被抓。
(三)
残害幼儿,多管齐下;
哪由分说,投药针扎。
(四)
早有案底,盖子捂下;
蜇服期满,今日喷发。
(五)
监控之下,集体虐童;
见怪不怪,监督失控。
(六)
职业选择,本自天性;
没有耐心,随时挣命⑴。
(七)
一群畜生,害理伤天;
万一掉脚⑵,止于道歉。
(八)
磕头作揖,痛哭流涕;
百般许诺,下不为例(前赴后继)。
(九)
惩处太轻,等同纵容;
谴责好使,要法何用。
(十)
虐待幼愿,却难狠办;
机制不改,想变也难。
(十一)
心如蛇蝎,枉被师名;
万死莫赎,一群畜生。
⑴挣命:作死,临死前的挣扎。
⑵掉脚:犹失手。
年11月9日,幼儿园虐童事件又发生了。这一次,是喂十几个月大的孩子,吃大量的芥末,还把消毒水往孩子的眼睛和嘴里喷……携程亲子园的禽兽们虐待孩子的视频再次引爆网络。
虐童事件后的网友语录:
A:我捧在手心里的宝贝,你动一根毫毛试试。
B:抓到不要审判,直接淹死在马桶里好了。
C:携程亲子园,施暴路上,结伴同行!
D:迟迟不能对虐童者下重手,难道各方利益的平衡都比保护孩子更重要吗!
E:不能为孩子们做点什么,只好默默地选择抵制携程。
F:集体施暴原来更讲究团队协作的!
G:以教师之名,残害儿童,这绝不仅是失职,而绝对是一项重罪。
H:她们可以以教师的名义(虐童),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以人民的名义(处决她们)。
I:加大对幼师的准入,加大对犯罪的惩罚。
……
看了网上的这些评论,人们不禁会问?携程错了吗?
其实,携程只是做了一件有想法但却没用心的事。换言之,就是把本该功德无量的事,只是当作了一桩再普通不过的生意,或者是一种手段,仅此而已。
如果真想打造一个保育业界的标杆,我相信携程是有这个能力的,因为它不缺财力也不缺资源(现实中,国内的这些巨无霸们早已利用政策,垄断了太多的社会资源),只是缺了那种能让其用心的情怀。
所以,作为生意场上的高手、老手,于是就玩起了中介,不但不用投入,甚至又趁机捞了一荷包子的中介费。人家随便玩了个四两拨千斤,既没用心,也没用情,更没用力,就能得到意外的收获,若不是出了这么档子的意外,这个案例就又足可以作为一个营销经典载入史册,够很多人艳羡一辈子了。
把原本需要用心的事业,随手外包给了一个根本就没入流的,且要以此挣钱的一个小单位,而又失之监管。不出事,只能是侥幸,出了事,难道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孩子,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未来,是真正意义上的最可宝贵的财富。为了国家、为了社会、为了家庭,也为了孩子本人,都需要我们为之做出最大程度的付出。所以,办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一要舍得花钱,二要用心,三要用情,四要强、加力、加倍严管。
对于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社会上现在普遍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这个行业好挣钱,二是这个行业就是哄孩子玩,三是这个行业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乃至造成是个人都能进来混口饭吃。
老话说,三岁看老。这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人的婴幼儿时期非常关键,这个时期的人格能否健康形成,甚至可以影响到其一生的发展。
这件事既给业界和主管部门敲了一个警钟,也给业界和主管部门提出了一个课题——就是如何才能把保育园和幼儿园办好,而不是仅仅只是维持在最低限度的不越过虐童这条红线。有情怀的做事,不仅要有所不为,更应该有所作为。
对于祸害孩子的行为,我们不仅要予以谴责,要严厉地予以超限度惩处,还要深度挖掘产生这种行为的根源,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才是我们、乃至我们这个社会迫切需要去做的。
从年开始,我一直在设想,能为每个国人建立一份心理档案。通过这套档案,既可以对每个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又可以对有变态人格的人实施监控……
其实,这个只能是一个辅助手段,对于目前国内不断涌现出的虐童事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整套科学、细致、严谨、可行的实施方案来为孩子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针对这一问题,特建议如下:
一是实施宽准入、细指导、严惩治
首先,降低准入门槛,证照齐全即可。
其次,通过国家立法,订立出硬性条件和指标,对学校和幼托从业人员实施严格的入职筛选。强制并提供帮助,要求所有从业者参加与之相关的学习和培训。
第三,形成制度,要求学校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每位老师和助教的工作水平进行考核,特别是针对学生行为管理能力的考核。对能力不强的老师和助教要协调专业机构或志愿者提供专业的及时的必要的帮助。
第四,设立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助教的沟通能力、情绪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第五,虐童零容忍,纳入刑法严惩。一旦确认虐童行为,不但当事人要受到严惩,连同其所从业的学校或幼托机构也将受到严惩,影响恶劣的直接取消资格,并将永远不得再从事或接触与之相关的工作。同时,对教育工作者性侵害儿童的犯罪行为的惩罚,要划出红线,从重处罚,杀一而儆百。
二是实施政府、社会和家长多重监督
首先,在学校和幼托机构设立家长委员会,并让家长委员会参与到对学校、老师的监督和帮扶中去。
其次,在学校内不留死角安装高清摄像头,并连接到相应的处所进行视频备份。以便政府、学校和家长可以随时进行抽查、检查。
第三,为了防止伤害事件的发生,严格要求学校和幼托机构,不管有多少学生,都必须有两名老师同时在场以便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是对学校和幼托工作实施严格督查
首先,成立特定的专职、专业机构,为教育工作者及其从业者设置心理健康档案及行为清白档案。所有接触教育工作,特别是接触婴幼儿的岗位(包括保姆),都需要在此为其建立一份专门的个人档案,并责成当事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幼托机构亦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背景调查,特别是不能有伤害儿童的犯罪过往史。
其次,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品行监督。划设公德私德底线,对公德和私德有问题的人,要及时清理出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的队伍,并且永远不允许从事与教育特别是与婴幼儿教育相关的工作,同时将其有关资讯同步上传到相关机构进行备案、备查、备询。
第三,严格约定和控制幼托师生比例。一名老师带一岁以下的婴儿,不能超过三个;一名老师带一到二岁之间的孩子,不能超过四个;一名老师带二到三岁之间的孩子,不能超过八个。
第四,由人大或政府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完善的、可行的儿童保护政策和方案。每个学校都必须设立指定的负责保护儿童的安全专员组,并对履职工作情况形成定期的报告制度。
第五,由国家设立独立于教育主管部门之外的、专门的教育督查机构,以加强对学校和幼托机构工作的督查频率和力度。每所学校和幼托机构在接受督查后的报告都必须及时上网公布,公众可以随时查看。
除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外,一旦接到举报怀疑某个学校有虐童行为的,该机构还可以不通知学校直接派出督察组或督察员入校检查。对期间不配合工作和阻挠正常工作者要予以严惩。
——岁在丁酉米农于重庆筑耕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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