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工作的通知
告家长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的在学校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一套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
我园为了落实上级领导的政策,保障我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我园入学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获得相应的国家助学资助。
家庭困难儿童申请、认定工作:
1、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可根据《广陵区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由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广陵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政府助学资金。
2、农村建档立卡农户(含农村低保户)子女的幼儿园保育费、伙食费予以全额减免,由符合条件的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广陵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困难学生就学费用减免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幼儿园严格审核儿童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盖章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拟资助的儿童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园内公示5日。
4、资助对象包括:(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2)孤残儿童(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4)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5)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报送材料
1、《广陵区政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表》
2、《广陵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困难学生就学费用减免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3、困难儿童身份证(正反)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办理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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