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太低保育员在幼儿饭菜下毒,坏人做起

在课本里总能看到这么一段话: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亦是父母的精神期盼和爱的传递者。对于幼儿,大家无不抱着呵护和疼惜的心理。因为他们不谙世事,他们总以善示人,代表着美好与希望,同时他们也代表着弱势人群。因此对于孩子,人们本着怜悯心理,自然而然会去爱护和精心照顾他们。对于孩子,大家总是带着善意的。

但总有些恶人,他们接受不了失败,一旦遭遇困难,他们就会将借口归结于别人,或许还因此对外行凶,而幼儿他们相对成年人来说为弱势群体,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变成恶人发泄不满的出气口。

近日,安徽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幼儿园投毒案。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我们回顾一下案件经过。年2月,年约7旬的女子王某某为一名幼儿园保育员,由于她对幼儿园负责人将自己的工资下调不满,于是便向这些孩子伸出了罪恶之手。

出于对幼儿园的报复心理,王某某买了一袋亚硝酸盐,伺机投放。我们都知道,亚硝酸盐对人体有很多危害,如果短期内吸入很多亚硝酸盐,就可能引起中毒,口服亚硝酸盐会出现头痛,恶心,腹泻。严重者还可能出现意识丧失,昏迷甚至死亡,其危害性不可谓不大。

然而王某某为了报自己的“私仇”,在年7月8日准备午饭时,将亚硝酸盐投入到菜中,导致幼儿园10暑期留园幼儿,2名教师子女在食用后。2名幼儿当即出现嘴唇发紫等症状,一人直接晕倒。

医院检查,在这12名幼儿中,其中4名幼儿住院治疗,8名幼儿体征正常。所幸住院后不久这些幼儿相继出院,未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事后怕被发觉,王某某对犯罪证据进行销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从来不会缺席,王某某被抓。后进行审判,芜湖中院一审认定,王某某犯投放危险性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食品加工制售等相关活动及从事教育看护保育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

正如培根的那句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给这么多的幼儿带来了人身生命的伤害和潜在伤害,这都可以算是比较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了,然而却仅仅判6年?!众网友纷纷持否定态度,认为只判6年未免太轻。

不仅仅网友如此想法,芜湖检方亦认同,提出一审判决太轻,因案情恶劣,王某某认罪态度差,社会危害性大,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应予以严惩,建议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然而,王某某却提出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据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所讲,由于检察院抗诉了,被告人她也上诉了。所以这种情况在二审期间,估计近期会有结果。

若换个角度,假如被投毒的是王某某自己的亲孙女,面临会死亡的危险,不知道她是否还能提出一审量刑过重的上诉。以己度人,王某某就仅仅是因为降薪就给别人投毒,若别人给她亲人投毒也不知道她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图文无关

侵犯幼儿事件仍时有发生,因为他们是弱势人群,所以很多时候都会成为坏人作恶的牺牲品。正如王某某,试问降薪和这些孩子有什么关系呢?真不满为何不是找负责人而是去牵扯这群无辜的孩子,他们又做错了什么?或许他们就是因为力量太弱小,所以成为坏人的目标。

对于侵犯幼儿事件,应加大惩戒力度,这样才能给孩子们塑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也让妈妈们放心将孩子放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xunbuy.com/zzjj/857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