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经成本监审和集体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共同会商后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年秋季新学期起,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范围是全市经登记注册、评估定类的公办幼儿园。具体调整方案为,省优园:市直及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高新区(城南街道)、长江镇(如皋港区)幼儿园为元/生/月,其它各镇元/生/月;市优园为元/生/月;合格园为元/生/月。
本次调整自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其他有关收费管理仍按相关规定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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