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涨价了保育费最高上浮50
家长们~友情提醒~
接下来,如果您家北鼻开学交钱时
如果发现学费涨价了
不要意外,因为
今年春季开学,重新修订完善的《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补充规定开始执行。
影响范围有哪些?
范围包括全省所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两项标准上浮
①公办幼儿园小小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相应上浮30%。(原先上浮20%)
②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上浮50%。(原先上浮30%)。幼儿在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收取办法是什么?
①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或按月收取的办法,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4个半月计算;
②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在一个学年内保育教育费必须统一按月份或统一按学期收取,不得同时采取两种方法收取。
保育教育费可以退还吗?
①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
②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③采取按月收取的,一律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伙食费如何收取?
根据《通知》,伙食费可以采取按学期或按月收取的办法,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幼儿在缴纳伙食费后因故连续请假3天及以上的,从请假的第2天开始伙食费可滚动到下个月使用或者在月末时直接退还幼儿家长。
来源:闽南网人民网福建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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