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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幼儿教师培养工作掀起过短暂的热潮。但是,因各种因素的影响,未能长时间实施。这一时期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情况详见表2。
从表2可知,幼儿园的教养员由年的0.17万人,增至年的4.83万人,增长了28倍,可以看出,幼儿园教养员总数得到快速的增长。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部门办理的机构培养教养员数量,占教养员总数的一半左右,大多数教养员,并非由正规渠道所培养。由此可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任职资格的幼儿教师,不在少数。在此期间,教职工数量由年的0.22万人,增至年的9.18万人,增长40倍左右,幼儿园教职工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建设探索阶段(—年)
年5月,《师范学校规程》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相继颁行,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致力于规范幼儿教师培训的意向。同年,教育部又颁发了《关于大力培养小学教员和幼儿园教养员的指示》,指出应举办短期培训班的职前教育,将其作为主要的培训形式。这一时期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情况详见表3。
由表3可知,教职工人数由年的9.18万人增至年的10.14万人,又骤增至年的.30万人,是年的15.3倍。其中,教养员由年的4.98万人增至年的.96万人,是年的26.9倍。通过分析以上数据可知,绝大多数的教职工并未接受正规的职前培训,更谈不上接受正规的初级或中级的师范教育。这种短期培训班效果明显,满足现实需求,但却否定了之前关于幼儿教师培训和任职的要求,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为了解决教育质量下降的棘手难题,在年的《关于全国师范教育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以师范学院作为培养师资的主阵地,重视幼儿师资的培养。“三年制的幼儿师范,主要是培养大、中城市重点幼儿园的教养员,目前不能多办;应该多办初级幼儿师范,招收相当于高小毕业程度的青年,培养成为城镇和农村幼儿园内教养员,学习时间的长短,可以因地制宜。”[2](P)这一时期幼儿师范学校情况详见表4。
由表4可知,通过采取调整、合并等措施,扭转了幼儿师范学校盲目追求数量,忽视教育质量的局面,幼儿师范学校数量趋于稳定,—年间,中级学校数稳定在19所,并且每年的在校学生数稳定在人左右。此后,幼儿教师培养由初级师范学校为主转为以中级师范学校为主。年,初级师范生占在校师范生总数的62.2%,年,初级师范生占在校师范生总数的44.5%,年下降至2.9%。可见,幼儿教师培养的重心,逐渐由初级师范学校转移至中级师范学校,幼儿教师接受教育层次逐步得到提高,教育质量也有所提升。
(三)停滞不前阶段(—年)
此阶段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事业遭到了打击,学前教育也不例外,该时期几乎没有颁布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教育成就被破坏,学前教育事业没有前行反而倒退,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四)快速发展阶段(—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国教育事业也在此期间重获新生。教育部开始全面恢复和建立师范教育体系,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年以来,国家十分重视中等幼儿师范教育,大力发展中等幼儿师范教育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数部。
1.幼儿教师职前教育蓬勃发展
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要求,“认真办好现有师范学院”“积极办好幼儿师范学校,为幼儿教育培养骨干师资,提高幼儿教师文化水平”[4](P-)。年,教育部专门发布了《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做好幼儿师范学校的发展规划。各省、市、县在年前,至少要办好一所幼儿师范学校,并列为省级重点学校”[5](P-)。在该政策指导下,我国幼儿师范学校和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陆续恢复招生,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训逐渐走向正轨。同年,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印发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知》两部法案,规定幼儿师范学校的修业年限定为3年和4年两种,招收初中毕业的女学生[4](P),并明确了幼儿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
在大力发展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同时,愈发注重幼儿师范教育的质量。年颁布的两部法案,确立了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年,教育部颁发修订后的《中等师范学校工作规程(试行草案)》,对幼儿师范的办学方针、任务、学制、办学条件、领导管理等事项进行重新规划。年,国家教委发布《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在课程安排与设置上制定了明确的计划表,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与规格。这一时期幼儿师范学校情况详见表5。
由表5可知,幼儿师范学校在年后数量维持在60所左右,学校数量较为稳定。在校学生数由年的人增至年的人,增长了6.52倍;毕业人数由年的人增至年的人,增长了19.83倍。可见,改革开放后,我国幼儿教师的数量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
2.幼儿教师在职教育全面开启
幼儿教师准入和考核制度正式实施。随着幼儿师范学校的纷纷建立,幼儿教师的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对幼儿教师入职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年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规定要“建立园长、保教人员定期考核制度”[6](P),以检验他们的业务水平,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年,《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试行)》,提出建立教师资格审定制度,但是并未形成法律体系。年,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等方面,对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教师队伍,提出了全国性的要求。其中,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指出“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7](P)。年《教师资格条例》及年《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陆续颁布,标志着我国教师资格证制度正式确立,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开启新篇章,也为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提供了法律规范。
师资培训模式多元化。年,国家教委发布《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指出,“切实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在职教师的业务培训”[7](P),明确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及具体任务。在对幼儿教师提出要求的同时,90年代后期,教育部对幼儿园园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颁布的《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指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国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7](P),以此提升园长的专业素养和思想素质。同年发布的《全国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将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培训和自学、业余培训等方式,为幼儿园园长培训提供了选择余地。在课程设置中,明确了课程的具体学时、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内容,为更好地阐释《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
继续教育方式多样性。短训班、脱产进修班、自学考试班等形式得以广泛采用,另有夜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设施,如年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为在职教师举办函授和广播电视讲座;要切实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并且利用现有设施,分期分批轮训教师”[8](P)。
总的来说,我国幼儿教师培训不仅在数量上有了阶段性的提高,同时也保证了培养质量,满足各级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这一时期的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情况详见表6。
由表6可以看出,年起,我国教职工总数稳定在万人左右,教养员由年的33.38万人增至年的93.57万人,增长了2.79倍,教育部门的幼儿园教养员,由年的3.07万人增至年的28.72万人,增长了9.35倍,并呈现每年递增趋势。民办幼儿园的教养员的数量从年之后,始终占据全国幼儿园教养员人数的一半左右。可见,民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在全国幼儿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五)完善创新阶段(年—)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我国对幼儿教师的
国家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中引领作用日益突显。21世纪,幼儿教师和学前教育事业获得迅速的发展,教育部采取相关措施来提升幼儿教师的素质与能力。教育部强调了年颁布的《纲要》的地位,指出它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实施工作,真正落实该法规。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提出,“培训团队应对幼儿园在内的骨干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课程开发、培训教学等方面的专业技能”[12],并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设置进行详细的规定。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幼师国培项目旨在‘补短板’,以师德修养、幼儿保育与教育、依法规范办园为重点,通过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等各级培训,对民办幼儿园园长进行一轮规范办园的全员培训。”[13]
从总体上来讲,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亟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近70年来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的成果,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质的飞跃。
二
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国家日益重视学前教育事业,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国幼儿教师队伍数量持续增加,教师学历层次逐步提升,教师队伍结构日益完善,政策法规趋于完备,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教师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幼儿教师素养逐步提高
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是衡量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重要尺度,是反映幼儿教师质量的重要准则,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新世纪以来,我国幼儿教师数量持续增长、学历层次不断提升,为打造一支高水平、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幼儿教师队伍,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1.教师队伍数量持续增长
新世纪以来,随着幼儿园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各省、市、县纷纷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招聘幼儿教师,我国幼儿教师得到了绝对数量的增长,幼儿教师队伍得以不断充实,逐渐发展壮大。幼儿园教职工由年的86.17万增至年的.29万人,增长了4.86倍;幼儿园园长由年的8.39万人增至年的27.99万人,增长了3.34倍,并且每年约以1万人左右的数量持续增长;专任教师由年的54.62万人增至年的.21万人,增长了4.45倍,并且—年每年约以5万人的数量增长,年之后,每年约以18万人左右数量增长。这一时期幼儿园教职工情况详见表7。
2.幼儿教师学历逐步提升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是评价学前教育发展速度与质量的重要指标。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以及相关教育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幼儿教师在数量上得到显著增长的同时,各层次学历水平也得到逐步提升。—年间,首先,研究生层次的幼儿教师数量,由年的0.04万人增至年的0.73万人,增长了18.25倍,每年约以0.01万人速度递增;其次,本科层次的幼儿教师数量,增长了41.9倍;再次,专科层次的幼儿教师数量,增长了8.33倍;高中层次的幼儿教师数量,由年的38.04万人增至年的49.76万人,增长了1.31倍。从各层次的增长趋势看,高中层次的幼儿教师数量在—年呈现下降趋势,年之后呈现上升趋势,—年再次呈现下降趋势。年之前,高中层次幼儿教师数量占据主导地位,、年,高中与专科毕业数量趋近一致,年以后,专科层次成为各层次中占比最多的,且增长率远超其他层次。年后本科层次培养的幼儿教师数量显著增长,本科层次数量与高中层次数量的差距持续缩小,由年相差36.59万,缩小至年的8.04万,年,本科层次幼儿教师数量超过高中层次幼儿教师数量。这一时期幼儿园师资队伍学历情况详见图1、图2。
可见,21世纪以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大发展,中等幼儿师范教育逐渐向专科和高等师范教育过渡,很多幼儿师范学校升格为大专或大学[14](P)。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学历正由“高中和专科”向“专科和本科”层次发展,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不仅有利于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也有利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日趋完备
1.生师比比例逐渐降低
生师比虽然不能直接反映教师的工作状况,但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教师的工作负担程度。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生师比越低,意味着教育质量越高,反之,则意味着教育质量越低。—年,我国幼儿生师比呈现下降趋势,逐渐趋于合理。年,全国在园儿童为.84万人,生师比为37.0∶1。年,生师比最高,这与当年幼儿教师数量的骤然下降密切相关;年,全国在园儿童为.14万人,生师比为18.9∶1。在—年间,幼儿与教职工比由23.4下降至10.9,下降了53%;幼儿与专任教师比由37.0下降至18.9,下降了49%,生师比呈下降趋势,且比例日趋合理。这一时期全国幼儿园生师比的情况详见图3。
与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中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比例为1∶5—1∶7有一定的差距,幼儿生师比仍需继续降低。
2.幼儿教师职称结构不断完善
职称评定是幼儿教师学术身份的象征,也是其专业水平的体现。我国幼儿园职称分为小学三级、小学二级、小学一级、小学中级、中学高级等几个等级。根据国家对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职称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到年,全国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顺利开展、职称结构不断完善。在—年间,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中,中学高级教师人数由0.28万人增至2.27万人,增长了8.11倍;小学高级教师人数由8.52万人增至20.96万人,增长了2.46倍;小学一级教师人数由15.54万人增至29.76万人,增长了1.92倍;小学二级教师人数由7.32万人增至14.68万人,增长了2.01倍;小学三级教师人数由1.12万人增至2.76万人,增长了2.46倍。其中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增长速度最快,在17年间增长了8.11倍。这一时期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职务的情况详见表8。
(三)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日益健全
年以来,我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时期。年的《纲要》指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并强调“要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与此同时,加强幼儿教师培养与培训,最终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此后,为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路径,年颁布的《意见》指出,“完善教师培训体系”“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和地位”“健全教师培训制度”等。该法案的颁布,使我国幼儿教师培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提升幼儿教师培养质量提供了行为规范和制度保障。
此外,《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这些法规在完善幼儿教师的准入机制和培训制度,深化幼儿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见,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日益健全,不仅进一步推动了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也为切实加强新时代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动力源泉及前提保证。
三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展望
近70年来,我国根据自身国情,出台一系列切合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明晰了方向,提供了有力支撑。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规范,提升我国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的应然选择。
(一)树立尊师重教观念,坚持兴国必先强师的战略目标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尊师重教的国家,强调尊敬教师,礼敬教师,认为“师者,人之模范也”。春秋时期,荀子曾说道:“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15](P)。《吕氏春秋·劝学》载:“尊师则不论其贵贱贫富矣。”[16](P51)欧阳修曾说道:“古之学者必严其师,师严然后道尊”[17](P)。这些教育家、思想家都论述了教师的地位与作用,并提出“师道尊严”的理念,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师道思想。作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师道精神是一笔丰富的文化遗产,世世代代不可丢掉。
在步入新时代的今天,师道精神更需传承、弘扬,赋予新时代使命,彰显时代特色。《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年)》(以下简称《计划》)指出,“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18]。年的《意见》明确,“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然而,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教师教育还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针对这些棘手问题,《计划》指出,“既要着眼未来,又要立足当下,将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作为工作核心,不断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指出,“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幼儿教师队伍,努力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二)着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夯实国民教育保障基础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办好学前教育的关键一步,就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幼儿教师,满足国民教育的需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作为目标之一,表明了国家对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的重视程度及殷切希冀。
《意见》指出,“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高幼儿教师素养和能力,我们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办好师范院校。创造条件,推动若干所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工作。同时,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鼓励师范院校在校生辅修或转入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幼儿教师供给,提升幼儿教师质量。在此基础上,建立中专、大专、本科畅通的提升学历的渠道,加强各层次之间的衔接,推行学前教育专业“3+2”“3+4”“2+4”等培养模式,在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的基础上,建立多种培养模式相协调的教育体制。
二是健全幼儿教师培训体系。“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对于教师来说,最重要的品质就是接受终身教育。教师培养承担为幼儿教师队伍输送新鲜血液的使命,教师培训则是幼儿教师专业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完善的教师培训体系,是幼儿教师队伍补充、稳定和提高的有效保障。年,教育部、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丰富了我国幼儿教师培训政策,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培训规划,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此后发布的《“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将优化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其目的都是培训一批综合素质较强,具有科学保教能力的幼儿教师。《意见》提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培训方式逐渐呈现多样化特征,培训渠道逐步拓宽。
三是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资格是幼儿教师开展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专业资质,对保障幼儿教师基本的专业素质,进而保障学前教育质量有重要的价值。《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幼儿园入职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三字一话”的基本素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热爱幼儿、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怀。一些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想从事学前教育工作,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全面提升其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总体来看,我国幼儿教师的准入标准正在逐步提高,除了明确规定新进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之外,还以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入职的基础,现在越来越多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担任幼儿教师,我国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三)切实提升幼儿教师待遇,促进教育公平有效落实
质量和公平是教育事业的两大永恒主题,质量与公平二者既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统一性,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规划》也明确指出,“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为保障教育公平有效落实,首先,要提高幼儿教师薪资待遇。年颁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应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保障幼儿教师工资按时发放、足额发放,实现同工同酬。各地有关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度提升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改善幼儿教师生活状况。制定幼儿教师收入最低标准等政策,以法律形式确保实施。在制定政策的同时开展督导制度,将落实幼儿教师的待遇、政府经费的筹集和投入力度等,归入各级政府的督导内容,保障幼儿教师薪资待遇等相关政策落在明处。
其次,合理调配公共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规划》提出,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应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倾斜。加大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财政投入及优质教育资源的调配,真正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最后,着力提升乡村幼儿教师待遇。《意见》强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我国教育事业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而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基础阶段,应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最佳途径就是培养一支数量充足、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队伍,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总之,应不断提升幼儿师范学校的层次,增加幼儿教师的数量,保证幼儿教师的质量,社会各界需携手并进,集中力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办好新时代的学前教育。
注释:
①喻本伐:《中国幼儿教育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年。
②中国教育事典编委会:《中国教育事典·初等教育卷》,河北教育出版社,年。
③唐淑,钟昭华:《中国学前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年。
④根据—年的年鉴整理而成,参见《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人民教育出版社,—年。
⑤根据—年的年鉴整理而成,参见《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人民教育出版社,—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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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年献(—)[Z].海口:海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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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文献(—)[Z].海口:海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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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EB/OL].(-03-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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