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多个岗位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隶属漳州市民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石亭中路号。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如下:
0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对孤残儿童、弃婴有爱心,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与各类邪教组织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
02
二、岗位条件及待遇
1.护理岗位:3人
岗位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届应届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持有护理学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户籍不限。
薪资待遇:①试用期3个月,每月按元发放薪资;②试用期满,按规定缴纳五险,并参照在编工作人员标准办理公交卡,工作满一年后办理公积金缴交,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专技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③单位提供免费食宿。
2.特教岗位:1人
岗位条件:(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2)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儿童康复。(3)性别不限。(4)年龄40周岁以下。(5)户籍不限。
薪资待遇:①试用期3个月,每月按元发放薪资;②试用期满,按规定缴纳五险,并参照在编工作人员标准办理公交卡,工作满一年后办理公积金缴交,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专技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③实行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④单位提供免费食宿。
3.保育员岗位:1人
招聘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45周岁(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户籍不限,优先录用持有育婴师、月嫂等相关资格证者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薪资待遇:①试用期3个月;②试用期满,按规定办理五险,并参照在编人员标准办理公交卡;③单位提供免费食宿,达到单位规定的一定工作年限享受工龄补贴;④工作满一年且符合规定,可办理公积金缴交,月均工资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4.清洁工岗位:1人
招聘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要求女,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优先录用有清洁工相关工作经验者。
薪资待遇:①试用期3个月;②试用期满,按规定办理五险,并参照在编人员标准办理公交卡;③单位提供免费食宿,达到单位规定的一定工作年限享受工龄补贴;④工作满一年且符合规定,可办理公积金缴交,月均工资元(含五险一金),实行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
03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年7月20日-年8月4日。
2.报名方式:①采取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表(附件一)、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audix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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